美國港口反恐措施升級:海岸警衛(wèi)隊又有哪些新要求
據悉,根據美國2002年海上運輸安保法(MTSA),美國海岸警衛(wèi)隊(USCG)近期對外國港口反恐措施的有效性進行了評估,并對來自未實施有效反恐措施國家的船只抵達美國港口規(guī)定了入境條件。USCG已確定以下國家的港口未維持有效的反恐措施:柬埔寨、喀麥隆、科摩羅、科特迪瓦、赤道幾內亞、岡比亞、幾內亞比紹、伊朗、利比里亞、利比亞、馬達加斯加、瑙魯、尼日利亞、圣多美和普林西比、敘利亞、東帝汶、委內瑞拉、也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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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掛靠過USCG所列國家準備抵達美國的所有船只,在其最后五個靠港期間必須采取以下行動:
1. 按照相當于安保級別2的船舶保安計劃實施措施;
2. 確保船上每個進入點獲得保護,并且警衛(wèi)員能完全觀察到船只外部(陸側和水邊兩方面)情況。警衛(wèi)員可由船員擔任,如果有必要應在船上配置附加的船員,或由船長和公司保安負責人批準的外部保安公司提供;
3. 執(zhí)行安保申報;
4. 在船舶安保紀錄中記載所有的安保行動;
5. 在抵達美國之前向USCG相關人報告所采取的行動。未能妥善實施有關行動可能會導致入境延誤或被拒絕進入美國。